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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於68年7月1日成立初期,內部單位設4科,2個附屬機關,一為「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委員會」,辦理公務人員福利互助事項。85年3月接辦輔建公教住宅業務,機關名稱修正為「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」,92年1月1日業務職掌增加公教人員心理健康、諮商輔導及其他福利有關事項,99年12月25日起修正為「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會」,新增員工社團輔導、文康活動等業務,102年1月1日參酌行政院及台北市政府案例,為縮減組織層級及部門合併業務,將該會業務及員額整併本處。二為「公務人員訓練中心」,辦理公務人員訓練事項,公訓中心於72年改制為市府直屬機關,92年1月1日年更名為「公務人力發展局」,為本府一級機關, 98年1月1日起更名為「公務人力發展中心」,改隸本處所屬機關,為本府二級機關,專責辦理本府公務人員培訓工作,並接受教育局委辦本市教師各項研習任務。
99年12月25日縣市合併改制後,本處仍維持設4科,名稱為企劃科、人力科、考訓科、給與科及秘書室、會計員、人事管理員,所屬人事室375個,人事管理員36個,編制人事人員合計872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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